Monday, November 11, 2013

家?

看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http://tapcpr.wordpress.com)網頁 上的內容,
FAQ影片介紹 (http://youtu.be/zFkB4AiPNTk)拒絕山寨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案正解版,
這次伴侶盟推動的三個法案
同性婚姻 (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0/e5a99ae5a7bbe5b9b3e6ac8a1003.pdf)
伴侶制度 (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1/e4bcb4e4beb6e588b6e5baa61003rev.pdf)
家屬制度 (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0/e5aeb6e5b1ace588b6e5baa61003.pdf) ,

應該只有同性婚姻過關,
因為同性戀的存在認知已經是大多社會的常態,
這個爭議反而最小,
伴侶制度草案,雖然列了一部分伴侶雙方財產分配的認定,
但對於收養子女,伴侶契約存在時,伴侶生出的子女權利,
都不是很完善,
要在目前台灣大多數人,
都不普遍找律師擬定婚前協議或預立遺囑的情況下,
伴侶制度要實施,還會衍生很多糾紛,
這伴侶制度好像把人類動物化了,
今天,我跟你氣味相投,我們締結伴侶,
明天,我看上另一個妹/哥,
我單方面就可以宣布跟你彼此再見,
去滿足我新的需求,
那跟原本我要踏入婚姻之前所要做的很多考慮,
甚至包括很多的忍耐,都完全不需要了,
不會再有婆媳問題,不會再有家族壓力,
反而完全不用考慮對方,
完全是我自己高興就好,
如果說是為了目前家庭暴力,婚姻雙方相向虐待的問題,
不強化目前法條的保護,不對法院系統進行教育訓練,
一樣枉然,就算方便了離婚,對方一樣可以找上門,

而家屬制度草案,更是奇怪,
看起來是學法國那一套,
在目前民風不普遍認知同居關係中,
雙方一樣要負責教養子女,彼此照顧,分攤生活所需的責任下,
連彼此關係不緊密的政黨關係,我們都討厭了,
還要納入一個教會,公會,搞不好是自助會一般的家?
只是擴大了民法財產分配的範圍,
一樣地,在目前預立遺囑不普遍的台灣,
糾紛會更多。

我覺得,要去推動社會福利制度對每一個個人的保護,
使每一個個人都可以在這個國家這個社會得到生存所需,
使每一個不管婚生,非婚生的小孩,都得到一樣的保護,
光一個新生嬰兒的出生補助,就可以搞到每個小孩都不同,
從出生就開始了一切的不公平,
再來推動長大後的兩性/多性平等,觀念都太遲了,
更何況推動伴侶制度,家屬制度,
只是搞出更複雜的人際關係,
更複雜的財務關係.
......

1 comment:

Shot Liang said...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1108/35423893/ (焦點評論:我是基督徒 支持多元成家(李彥範) | 蘋果日報)

這個文章更顯示,
所謂家屬制度多元成家,
只是讓已經結社的組織會眾,
取得更多法律上的權利保障,
有沒有進更多的義務?不知道
但未來遺產官司恐怕會更多.